第2週靈修經文:撒母耳記上二11~36 – 麥志明傳道

第2週靈修經文:撒母耳記上二11~36 第2週靈修經文:撒母耳記上二11~36 撒上二11~26(以利和他的兒子) 在這段經文中可看到兩組人物的對比,就是以利和他的兒子如何被耶和厭惡,以及撒母耳如何在耶和華面前被喜愛。 以利的兩個兒子的惡行(二11~17) 經文說:「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」(二12),他們雖然在會幕事奉,卻「不認識耶和華」,是一個很嚴厲的控訴。這是以利的失職,因他是大祭司,而他的兒子是當祭司的。他的兩個兒子將會幕的獻祭當作滿足私慾的工具。 按例,百姓若獻某些祭物,是當作搖祭或舉祭的,原本搖過舉過之後,是歸屬祭司食用的。但是無論是獻祭者或祭司都知道,這原是獻給耶和華的,不是獻給祭司的。祭司是要為百姓獻祭負責,使百姓所獻的祭真實的在上帝面前蒙悅納。但以利的兩個兒子卻任意妄為,在獻祭的事上犯了嚴重的罪:他們隨意取肉,在祭肉獻給神之前,強取本屬於獻祭者的祭肉(二13、14)。他們又在未燒脂油(獻給神)以前搶奪獻祭之肉(二15~16)。不單如此,他們更恐嚇使用暴力(二16)。他們的行為影響是使百姓厭棄給耶和華獻祭(二17下)。 撒母耳伺立在耶和華面前(二18~21) 相對於以利的兩個兒子,撒母耳「還是孩子,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,侍立在耶和華面前」(二18)。撒母耳穿著母親每年為他做的小外袍,父母親也在每年上來獻年祭的時候來看他,年幼的撒母耳就獨自留在會幕中事奉,他不受以利的兩個兒子的行為所影響,他的敬虔事奉與以利家的惡行成強烈的對比。經文又提到 神賜福給哈拿(二21)。 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撒母耳(二22~26) 此時,這個對比越發鮮明了。以利兩個兒子更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(二22)。以利雖有勸誡二子,但他沒有作出嚴厲管教,結果他們都不聽父勸,終遭神懲罰。 默想問題: 1. 我是否敬重我在教會中的服事?我是否敬重我在工作上的職分?你是否知道上帝正在查看我手所作的一切? 2. 哈拿為何能由不育到得子,並得到六個子女(二21)? 撒上二27~36:審判的來臨 神差使者宣告對以利家的審判,指出以利家過去如何從神那裡領受厚恩(二27~28),責備以利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,藐視了自己的聖職(二29~30),以必臨的災禍警告他們。神更宣告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(二35)。 默想問題: 1. 我是否尊重主超過尊重人?我向主是否顯出忠誠? 2. 我的工作與服事是否滿足神的心意?或者我是任意而行? 3. 以利是神所重用的士師,卻是一個失敗的父親。他的錯誤是甚麼(二29)?]]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