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

信仰宣言

本會以使徒信經為信仰宣言。本會確信新舊約聖經是上帝默示的話語,在原稿並無錯誤。是上帝對人類救恩的全部啟示,是基督徒生活的神聖及最終權威。

使徒信經

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。
我信我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獨生子;因聖靈感孕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,被釘於十字架,受死,埋葬;降在陰間;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;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;將來必從那裏降臨,審判活人死人。
我信聖靈。
我信聖而公的教會。
我信聖徒相通。
我信罪得赦免。
我信身體復活。
我信永生。
阿們。

教會存在的意義、目的及功能

教會存在的意義及目的可分為三方面:
1. 彰顯上帝的榮耀、權柄及慈愛(參閱弗一:18-23、五:22-32)。
2. 建立基督的身體(參閱弗四:11-16),使質量增長及數量增加。欲要質量增長,教會就需要訓練及裝備信徒,使他們屬靈的生命長大及成熟,能夠參與各項教會事工。要數量增加,信徒就要傳福音,領人悔改歸主。
3. 彰顯信徒的合一,過肢體的生活(參閱弗四:1-6)。

總括來說,教會的存在有三大功能:
1. 敬拜上帝
2. 建立基督的身體: (Ⅰ)傳福音,領人歸主。 (Ⅱ)造就信徒。
3. 幫助信徒過團契生活

(節錄自九龍城福音堂會友手冊2015年4月修訂版)